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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创业体验市场(跳蚤市场)的通知
时间:2024-05-26 12:35:26
原创作者:创新创业中心
来源:民大双创

为进一步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力,培养大学生创业意识和创业精神,以创业带动就业。近年来,学校一直鼓励大学生通过创业体验市场(摆摊)作为创业培训的有效补充手段。经过近期的观察统计,创业体验市场出现了销售物品违规、乱摆乱放、垃圾乱扔、超时摆摊等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创业体验行为、保障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美化校园环境,现对创业体验市场的基本管理要求强调如下:一、摆摊地点

渭城校区统一为4号、5号学生宿舍与中国电信、2号办公楼中间的道路两旁;秦汉校区统一为静园、雅园门前学子路道路两旁。

二、摆摊时间1.有人值守摊位:早上8:00-晚上10:00。2.无人值守摊位:下午6:00-晚上10:00。3.除下午6:00-晚上10:00外,其他时间摆摊的不得出现无人值守,摊主离开必须收摊。4.所有摊位,晚上必须收摊,超过晚上10:30点未收摊的,创新创业中心统一收走,经批评教育后方发还摊主,屡教不改的,取消其摆摊资格。

三、经营范围1.不得销售食品、饮品饮料、药品、易燃易爆、管制品、危险品,不得销售法律法规禁止的书籍、影音产品,不得销售不利于稳定和民族团结的物品等(如有具体需要咨询的业务可联系创新创业中心周老师33755307)。2.不得销售三无产品(无生产厂名,二无生产厂址,三无生产卫生许可证编码的产品),不得销售过期产品,不得销售存在安全隐患或卫生隐患(如二手贴身衣物)的二手物品。

四、其他

1.如有在经营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校级校规的情况,教务处协同学生工作处进行调查核实后,给予学生相应处理。

2.参与创业体验的学生应做好卫生管理,收摊后将各自区域的卫生清理干净,垃圾放入垃圾桶。

3.为进一步规范创业体验市场的经营行为,后期学校将统一规划摊点工位,长期摆摊的须申请、审批后持证摆摊(后续另行通知);短期临时出售二手物品的只能在下午6:00-晚上10:00指定区域有人值守现场摆摊。

4.创业体验市场具体业务管理、业务咨询和最终解释归教务处创新创业中心,具体咨询电话:33755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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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