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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媒体时代下网络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平衡的研究3
时间:2024-12-05 21:50:56
原创作者:郝博飞、胡成丽、杜鑫悦、唐梓鑫、龙萍
来源:创新创业中心

南京大学研究生因虐猫高分被刷

网传虐猫考生徐某某报考南京大学物理学院研究生,其专业课成绩排名第一,却被注明“复试不合格”,疑似思想品德考核不过关被刷。随后,该生信息出现在兰州大学核科学与技术学院调剂考生复试名单中,引发社会热议,舆论呼吁校方拒录品行有污点的学生。

4月8日晚,兰州大学公布拟录取名单,徐某某未在其中。学院方面介绍,其复试面试不合格,未进入思政考核。舆论普遍谴责徐某某虐猫行径,支持研究生招录加强品德考核,呼吁尽快建立动物保护法。少部分网民则表示舆论不必过度干涉学校招生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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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舆论反应来看,网民普遍为“高校拒录虐猫者”这一做法拍手叫好。民众认为一个以虐杀动物为乐的人,德行有亏,成绩再优异也只会更加让人不寒而栗,唯恐其成为“高知罪犯”。当然,舆论场中也不乏为之叫屈的声音,此类群体认为是舆论影响高校决策导致徐某某被“拒录”,有一棍子打死之嫌。

工人日报:近年来,有关大学生失德失范的事情时有发生,学校做出的相应处理,有的让人直呼“干得漂亮”,有的引发了不小争议。如何宽严相济、实现更好的平衡,如何做到“一棵树摇动另一棵树,一朵云推动另一朵云”,是学校应该研究的问题,也是一个社会课题。不管最终结果如何,乐见的是,越来越多的人对人品与学识的关系有更理性、科学的认知,越来越多的高校更加注重对学生修养、品德的培养与考核。九成网友赞同“研究生招录加强品德考核”,是一种提醒,也是一种呼唤。

央广网“看丹观察”:虐待小动物并拍摄传播相关视频,无论是满足个别人扭曲的心理需求,还是背后可能潜藏的黑色利益链,都突破了道德底线、法律底线,断然不会被现代文明社会所容。高校拒录虐猫者是有充分政策依据的。这再次提醒我们,生命教育与心理健康是孩子成长的必修课,教会他们敬畏生命、爱惜生命,这是我们探索研究大千世界的前提,也是当下倡导素质教育最基本的要求。

此外,央广网在微博发布的“兰大该不该录取虐猫考生”调查中,有超1.2万人参与,其中,9800余人选择“不应该,思想品德是底线”;1100余人选择“应当慎重”;900余人选择“应该,给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还有100余人选择“其他”。

胡锡进:现在互联网上对一个已经形成焦点的错误往往态度非常严厉,追着喊打,这会导致对一个犯错者过度和长期惩罚的风险。社会应该给他改正的机会,让这个年轻人有出路和希望。

一些人认为,考生的行为不仅违法,还违背了社会伦理道德,应该受到惩罚。而另一些人则认为,考生的行为虽然不道德,但并没有触犯法律,拒绝其复试是不公正的。

目前,我国尚未对此类行为有专门的,明确的相关法律规定,呼吁立法部门针对虐待动物立法也已经成为近年来网络舆论重点关注的内容。但在相关法律尚未完善的情况下,虐猫者可以因为虐猫而“思想品德不过关”,从而在升学这一人生重要历程上遭遇挫折和惩罚,是舆论所喜闻乐见的,其背后,是大众对于“恶有恶报”的一种朴素情感。但这对于兰州大学等舆论主体来说,则陷入舆情处置进退两难的难题,一方面,该生在成绩上达到录取标准,且此前的虐猫行为也已经受到公安机关的处置;另一方面,目前我国相关法律的缺失导致无法以明确的手段对该生的虐猫行为进行惩罚,但从公众的角度看,该生虐猫的残忍行为应当得到惩治,在无法得到法律支持的惩罚情况下,从社会道德对该生进行惩治成为舆论满足自身的“获得感”成为广大网民对其口诛笔伐的一重要原因,且有南京大学的“珠玉在前”,兰州大学将其纳入复试范围才招致舆论的进一步批判。

不过,目前兰州大学并未录取该生,一定程度上满足舆论期待,后续对兰州大学的质疑或逐渐平复。对此,建议:

一是有关部门可综合考虑近年来频现的虐猫事件,以及此类事件造成的严重不良影响,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设立实施,为此类行为设置明确的规章制度。

二是在本次舆情事件中,兰州大学等舆论主体有必要继续关注舆情发展态势,避免部分自媒体炒作等情况导致舆情再度扩大,损害校方声誉。

在这一事件中,舆论监督起到了重要作用。社会各界的强烈谴责,促使相关部门对考生的行为进行调查并做出处理。然而,舆论监督也可能对司法公正造成影响。在舆论的压力下,相关部门可能会受到外界的影响而做出不公正的决定。

因此,在新媒体时代下,如何平衡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之间的关系是一个重要课题。舆论监督可以促使司法机构更加公正地处理案件,但也需要避免过度干预司法程序。只有在舆论监督和司法公正之间取得平衡,才能确保社会的公平与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