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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三、2025年“我们在一起”——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系列调研报告(六十一):新时代“枫桥经验”视域下西藏生态环境法治化探究调研报告
时间:2025-09-21 00:27:51
原创作者:王卉
来源:互联网

一、调研背景与意义

西藏作为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其生态环境状况关系到国家乃至全球的生态安全。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青藏高原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已出台多项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规范。然而,西藏生态环境法治化建设仍面临特殊挑战:生态本底脆弱、法治基础相对薄弱、多元共治机制尚不完善等问题亟待破解。新时代“枫桥经验”源于20世纪60年代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创造的“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基层治理经验,强调“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理念。经过长期发展,这一经验已从社会治安领域扩展至经济社会多个领域,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层治理的重要品牌。在生态环境领域践行“枫桥经验”,旨在通过源头预防、多元共治和及时修复,推动环境问题从末端治理向全过程治理转变。

本次调研以拉萨市拉鲁社区“石榴籽”调解室和八廓街鲁固社区居委会为典型案例,探究“枫桥经验”与西藏生态环境法治化融合发展的路径与模式,旨在为推进西藏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实践参考和理论支撑。

二、调研对象与方法

本次调研选取拉萨市城关区功德林街道拉鲁社区和八廓街道鲁固社区居委会作为主要研究对象。这两个社区在生态环境法治化实践中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创新模式,拉鲁社区的“石榴籽调解室”和鲁固社区的“甜茶议事会”机制均为新时代“枫桥经验”在西藏的本土化实践,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

三、拉鲁社区“石榴籽”调解室的实践与成效

拉鲁社区作为拉萨市典型的城乡结合部社区,自建房及出租屋数量众多,共有出租房600多处,租户主要为区内外的务工人员,人员构成相对复杂,居民需求多元。为有效应对基层社会治理挑战,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目标,社区成立了“石榴籽”调解室。以“石榴籽”命名,寓意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团结在一起,共同维护社区的和谐稳定。

调解室建立了完善的组织架构和专业的调解队伍,制定了规范的工作流程和规章制度。调解队伍由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警务室民警以及商户代表组成,涵盖汉、藏、回等多个民族,形成了多方参与、协同调解、民族团结的工作机制。这样的构成不仅增强了调解工作的全面性和针对性,也促进了社区内的民族交流与和谐共处。

在生态环境法治化方面,调解室将环境纠纷调解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建立了“及时发现-快速响应-专业调解-跟踪回访”的全流程工作机制。针对社区内常见的环境卫生、垃圾分类、噪声污染、水资源保护等环境问题,调解室形成了专门的调解指南和工作规范,确保环境纠纷得到高效、专业的解决。

拉鲁社区“石榴籽”调解室在生态环境法治化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24年年底,该调解室已成功调解邻里纠纷、劳资纠纷等各类纠纷,其中环境类纠纷占比逐年提高。这些纠纷的成功调解,不仅有效维护了社区居民的环境权益,还促进了社区的和谐稳定。通过调解室的努力,多起环境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化解,避免了矛盾升级,减少了因环境问题引发的信访和投诉。调解室的设立和运行增强了居民对社区的信任感和归属感。同时,调解室还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了居民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四、八廓街鲁固社区居委会的创新实践

八廓街道鲁固社区地处拉萨市城关区中心地带,是一个多民族混居的传统城市社区,居住着汉、藏、回、蒙等多个民族。

针对这一特点,鲁固社区创新推出了“甜茶议事会”机制,打造以“同饮一杯茶,共商一件事”为主题的社区议事平台,通过“听群众说事、让群众议事、向群众晒事、邀群众评事”,逐步形成“有事好商量、遇事来商量、做事多商量”的协商议事模式。这一机制成为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拉萨老城区的重要实践形式。

社区设有网格员,入户走访是他们每天的常态化工作。无论天气如何,网格员都坚持穿梭在大街小巷,为群众送去温暖与关爱。“甜茶议事会”也成为社区与各族群众之间的“连心桥”,显著提升了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鲁固社区居委会在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化过程中,采取了一系列特色措施:将生态环境问题纳入“甜茶议事会”的常规议题,定期组织居民讨论社区环境管理、垃圾分类、水资源保护等事项;充分尊重和挖掘各民族传统生态保护智慧,将藏族“神山圣湖”信仰与现代环境法治相结合,形成具有民族文化特色的生态保护规范;利用社区网格化管理体系,将环境监管纳入网格员日常工作职责,形成“人在格中走、事在格中办”的环境监管模式;社区积极构建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居民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格局,定期召开社区环境联席会议,邀请辖区单位、商户代表、居民代表共同商讨环境问题解决方案。

五、新时代“枫桥经验”在西藏生态环境法治化的价值与挑战

新时代“枫桥经验”在西藏生态环境法治化建设中展现出多重价值与实践意义:推动环境治理重心下移,强调基层自治和源头治理,能够有效推动环境治理重心向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下移,增强基层环境治理能力;促进多元共治格局形成,倡导的“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理念,能够有效动员各类主体参与环境治理,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施治、公众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实现环境正义与民族和谐双赢,注重将环境正义与民族和谐相结合,通过环境纠纷的妥善解决,增强各民族之间的互信互助,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尽管新时代“枫桥经验”在西藏生态环境法治化建设中展现出巨大潜力,但仍面临一系列挑战与制约因素,比如法治基础相对薄弱,西藏环境立法体系尚不完善,缺乏针对高原生态系统特点的特殊规定,环境执法司法能力也有待提升;多元共治机制不健全;传统文化与现代法治存在融合难题,西藏传统文化中包含丰富的生态智慧,如神山圣湖崇拜、万物有灵观念等,与现代环境法治如何有效融合,仍需深入探索。

六、结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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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拉萨市拉鲁社区“石榴籽”调解室和八廓街鲁固社区居委会的深入调研,我们发现新时代“枫桥经验”与西藏生态环境法治化具有高度契合性。

两个社区的实践表明,“枫桥经验”强调的“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理念能够有效适用于环境纠纷调解领域,有助于实现环境问题的源头防治和多元共治。民族团结与生态保护相互促进、相得益彰,两个社区都将民族工作与生态保护紧密结合,通过共同参与环境治理,增强了各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基层创新实践是生态环境法治化的重要动力,两个社区结合自身特点,探索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环境治理模式,为西藏其他地区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法治保障与公众参与需要平衡发展,西藏生态环境法治化既需要加强环境立法、执法和司法建设,为环境治理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也需要扩大公众参与,发挥基层群众在环境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形成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环境治理格局。




报告所属项目名称:新时代“枫桥经验”视域下西藏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路径探究—以西藏昌都为例

项目负责人:张晨薇